受限区域气体检测与气体检测仪的选择
概述
随着船只封闭场所的事故频发,结合最近PSC对这方面的检查越来越严格,对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气体检测仪的知识需求也同步在增加,为此我们收集了部分现在常见的船用气体检测仪器方面的一些应用知识,希望能对船员的安全操作和迎检有所帮助。

气体检测仪的应用与选择
1、进入受限区域之前,需要具备有远程采样的泵吸功能四种气体检测仪(Portable multi gas detector)进行检测,使用各种单一气种的检测仪应能满足上述要求。符合 《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围蔽处所建议案(A.1050(27)决议)》人员才能进入,受限区域工作过程中的个人需要持续监控环境气体的变化,所以需要随身携带个人型的四种气体监测仪(Personal multi gas detector)。
由于气体传感器有工作寿命,为了确保气体检测仪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至少需要配备2套。
按照公约《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围蔽处所建议案(A.1050(27)决议)》及第XI-1/7条围蔽处所的气体测试仪要求:
一)所有船舶都需配备:
1.泵吸功能的四种气体检测仪2套,配备能满足远程采样的延长管;
2.个人型的四种气体监测仪至少2台。
二)有IGS系统及惰气保护液货舱的液货船:还需要再配备2台缺氧的测氧测爆仪。
三)运载有毒液货或散装货品的船舶,还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用测毒检测仪或毒气检测管。
2、选型方面的考虑
2.1 符合防护防爆要求的仪器,仪器防爆等级要高于被测物危险等级。
2.2 产品需有型式批准及各项认证证书。
2.3 选用合适采样方式的仪器。如选用手表型、笔型袖珍气检仪测量密闭舱室这种较恶劣环境的,可能是不恰当的。
2.4 选用合适测量气种及量程。选用时也需考虑不同气种响应的差异,如油轮选用CH4的可燃气检测仪,可能导致示值失准,选用ppm的可燃气体检测仪将导致读数无法使用。
2.5 (0-100)%LEL的可燃气体检测仪不能用于%VOL实际浓度的测量,否则会损坏设备。
文章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